職稱:書記
職系:綜合行政
官職等: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名額:一
性別:不拘
工作地:苗栗縣
上網期間:113年6月24日至113年7月3日
資格條件:
1. 須具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具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2.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或相當考試及格,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且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文書、總務等支援服務業務。
2.辦理遊憩服務等行政相關業務。
3.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處本部(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
聯絡方式:
1.應備文件:意者請於113年7月3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 (請檢視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履歷正確性,且須登打個人自述),並掃描上傳身心障礙證明。聯絡電話:(037)996100#311施小姐。
2.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 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次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