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納各界人才,教育部國教署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非政府代表委員遴選作業,請各界踴躍推薦(https://used-plat.k12ea.gov.tw/ques/recommendation)同時提醒。推薦課審會委員前,請先徵詢受推薦者擔任課審會委員意願,確認其同意配合公開姓名及參與會議時之發言摘要,並於113年8月12日前,上網提供推薦名單。
教育部表示,課審會審議大會現任委員48人,其中非政府代表委員13人將於113年12月24日任期屆滿;各分組審議會委員則將於114年2月26日及10月31日任期屆滿,因此一併啟動遴選作業。
本次受理推薦課審會委員參考名單類型、日期、任務及會議運作方式,說明如下:
一、委員類型:包括(一)國內具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單科型、技術型、綜合型)、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及特別類型教育(包括特殊教育、藝術才能及體育)課程、教學或評量之專家學者及領域、學科、群科之專家學者或教師;(二)教師組織成員;(三)校長組織成員;(四)家長組織成員;(五)前3類以外之教育相關之非政府組織成員;(六)社會公正人士。
二、課審會委員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
三、課審會任務:課程綱要總綱、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等審議;學校課程修訂原則審議;其他依法應由課審會決議事項。
四、為使課程綱要審議過程公開透明,課審會所召開會議,將作成會議紀錄及委員發言摘要,併同委員姓名公開。
五、課審會審議大會委員具非政府代表身分的委員候選人,將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規定,由行政院提名後,提交課審會委員審查會以過半數同意,再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