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ensexonline.com
觀光旅遊陽管處呼籲民眾勿協助他人占用國有土地及餵食國家公園內犬隻

陽管處呼籲民眾勿協助他人占用國有土地及餵食國家公園內犬隻

       鄭姓婦人109年起陸續違法以廢棄車輛、搭設篷帳、堆置物品、搭設狗屋等方式占用小觀音山鞍部附近國有土地,且於該區域飼養犬隻,影響環境,陽管處110年提起民刑事訴訟,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確定,113年6月6日強制執行排除占用,現地恢復原狀,陽管處於執行完成後即進行環境整理工程,架設安全圍籬及設置監視器防止再遭占用。

       惟鄭姓婦人自6月6日排除占用後,仍持續於國有土地堆置物品、餵食流浪犬隻、露宿而居不願離去,陽管處持續派員限期改正、移除與進行環境整理,陽管處在此呼籲鄭姓婦人及各界人士,勿再占用國有土地,恐涉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等規定。

       此外,鄭姓婦人年事已高露宿而居恐危及生命安全,再次呼籲鄭姓婦人家屬及長期資助物資友人規勸鄭姓婦人,勿再以身試法。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