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查報移置大鹿林道東線廢棄自行車作業要點」第3點執行查報作業及上網公告2.廢棄自行車停放地點:大鹿林道東線17K處3.本車依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查報認定為廢棄車輛(經查已停放多日),請車輛所有人自本通知單張貼日113年6月13日起7日內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由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依法先行移置指定場所存放,經現場公告1個月無人認領者,逕以廢棄物清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