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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警政刑事局攻堅洗車場 破獲竹聯幫和堂暴力討債集團

刑事局攻堅洗車場 破獲竹聯幫和堂暴力討債集團

一、偵辦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射股)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第一隊)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第一分局
二、查獲時間:112年12月14日等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中山區等
四、查獲嫌犯:顏○○(43歲)及林○○(33歲)等共10人
五、查獲贓證物:現金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筆記型電腦1臺、手機6臺、長短刀5把、辣椒噴霧器2個、雞爪釘3盒、金屬球棒4把、無線電3臺、本票1批、鞭炮1盒、手銬2副、借據1批、記帳紙1批、束帶1批、空氣槍2枝、存摺10本及提款卡3張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情資,有北部黑幫組織於112年3月間糾眾10餘名同夥,在臺中市崇德路大馬路旁持開山刀及球棒等武器包圍被害人,並嗆聲其幫派背景,出言恐嚇「再來就砍死你們」等情,為壓制黑道氣焰,遂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二)經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追查發現本案係由竹聯幫和堂顏姓主嫌率眾10人所為,該暴力討債集團以洗車場為據點,平時於該處聚集,並藏放刀械隨時外出討債。另查出顏嫌於111年9月間率同夥林姓共犯等5人,持摺疊刀武器對另案被害人恐嚇取財75萬元得逞。
(三)經蒐證完備,於112年12月14日執行搜索查緝行動,強力掃蕩該集團位於臺北市中山區等地之據點,一舉查獲竹聯幫和堂顏姓主嫌等10人,並查扣前揭贓證物;偵辦期間發現該集團以公司模式經營,還聚集成員一同訓練健身。顏嫌等人於警詢後依刑法恐嚇取財、聚眾鬥毆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四)掃除黑道幫派為治安重點工作,政府對犯罪零容忍,有涉及違法失序行為,警方一定溯源追根究柢,並呼籲被害民眾能勇敢出面指證,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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