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安和路派出所於113 年4月1日接獲被害人楊姓女子報案,稱停放於住家地下室之汽車遭不明男子噴漆,警方獲案後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追緝犯嫌。
經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鎖定居住於新北市三重區的吳姓男子,立即至吳姓犯嫌的住居所查緝到案;經查吳嫌是因龔姓男子唆使,並以價金新臺幣3萬3,000 元教唆吳嫌對楊姓被害人之汽車上用噴漆方式寫帶有恐嚇及汙辱性字眼,警方據此向上溯源,持拘票將龔嫌查緝到案,全案依刑法恐嚇、妨害名譽、毀損、侵入住宅等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
大安分局呼籲,如遇問題應理性溝通,合法解決問道,勿以違法行為觸犯法紀,大安分局將持績加強防制轄內各類不法犯罪,以維護治安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