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解,謝女自去(112)年十二月在Facebook上看到投資廣告,聲稱可賺取股票利潤,謝女先後與對方面交8次,另還有多筆臨櫃現金轉帳及匯款,欲出金時卻被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託,說需要再繳保證金、佣金等,後來向親友詢問討論才發現受騙,損失高達新臺幣1,982萬餘元。
謝女報案後,詐騙集團仍持續要求謝女支付新臺幣100萬元資金,文山第一分局指南派出所得知後,立即與分局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與謝女溝通配合將計就計,假意繼續投資及面交保證金,由警方埋伏部署,於日前與詐團約定在一間咖啡館面交,專案小組佯裝店內顧客埋伏,俟紀姓車手現身與謝女接洽,正當要交付款項時,員警見時機成熟,立即上前表明身分當場以現行犯逮捕,且查扣2支犯罪手機及假證件等相關證物,全案詢後依法移送偵辦,後續並積極向上溯源清查集團共犯。
文山第一分局呼籲,詐欺手法不斷推陳出新,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警告任何高額獲利的廣告可能是詐欺,另提醒民眾在接獲電信欠費、監管帳戶、分期付款轉帳,甚至是投資保證獲利的各種訊息時,應先查證訊息的真實性,務必小心網路陷阱,避免受詐騙,如有任何疑慮,隨時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警察局110報案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