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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警政民眾粗心忘記拔鑰匙 公園警代為保管

民眾粗心忘記拔鑰匙 公園警代為保管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劉美伶及邱峮豪日前擔服巡邏勤務,行經中山路段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市政府對面機車停車格內,有1輛重機車鑰匙忘記拔取,警方立即趕赴現場。
    警方到達現場後,在該處等候及鳴笛,且詢問附近民眾皆非車主後,為維護民眾財產安全,先協助保管鑰匙,並留下字條,請車主看到後至公園派出所領取。約1個多小時後,1名女子拿著貼紙匆忙地進到派出所要領鑰匙,警方向民眾詢問為何未將機車鑰匙取下,車主向警方表示當日上午去附近辦事情,因手上拎了一些文件,沒注意到鑰匙未拔取,直到辦完事情回到機車停放處才看到紙條。員警在確認車主身分無誤後,將鑰匙發還並宣導此行為可能導致車輛遭竊走,讓有心人士將竊走車輛做為犯罪工具,不僅造成民眾財產的損失,更是增加社會治安的隱憂,勿為了一時的方便,而造成更大的損失。車主對於員警主動為民服務,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不斷表達感謝及讚許,幸好有協助保管機車鑰匙,不然愛車恐遭有心人士騎走,往後會更加注意將鑰匙取下再離開。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為避免機車遭有心人士竊取,於停放車輛時,請民眾勿將貴重物品擺放機車置物箱內,並且須加裝大鎖,最後離開時再注意鑰匙有無拔取下來,不僅更有保障,也能預防竊案發生,勿貪圖一時便利未拔車鑰匙,導致車輛失竊,秉持「鑰匙帶著走、竊賊偷不走」觀念,才是防竊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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