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到達現場後,在該處等候及鳴笛,且詢問附近民眾皆非車主後,為維護民眾財產安全,先協助保管鑰匙,並留下字條,請車主看到後至公園派出所領取。約1個多小時後,1名女子拿著貼紙匆忙地進到派出所要領鑰匙,警方向民眾詢問為何未將機車鑰匙取下,車主向警方表示當日上午去附近辦事情,因手上拎了一些文件,沒注意到鑰匙未拔取,直到辦完事情回到機車停放處才看到紙條。員警在確認車主身分無誤後,將鑰匙發還並宣導此行為可能導致車輛遭竊走,讓有心人士將竊走車輛做為犯罪工具,不僅造成民眾財產的損失,更是增加社會治安的隱憂,勿為了一時的方便,而造成更大的損失。車主對於員警主動為民服務,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不斷表達感謝及讚許,幸好有協助保管機車鑰匙,不然愛車恐遭有心人士騎走,往後會更加注意將鑰匙取下再離開。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為避免機車遭有心人士竊取,於停放車輛時,請民眾勿將貴重物品擺放機車置物箱內,並且須加裝大鎖,最後離開時再注意鑰匙有無拔取下來,不僅更有保障,也能預防竊案發生,勿貪圖一時便利未拔車鑰匙,導致車輛失竊,秉持「鑰匙帶著走、竊賊偷不走」觀念,才是防竊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