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已於 112 年 6 月 30日修正施行,惟社會各界反映檢舉違規臨停案件數量暴增,已嚴重影響基層司機駕駛,在廣納各界意見檢討後,於 112 年 11 月 24 日修正處理細則,並請各縣市政府檢討於 100 至 150 公尺紅線應設置至少 10%之黃線,以滿足臨停需求。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已針對本市較長距離之紅線及違停取締較多等路段,在取得地方民意之共識下,已完成繪設236處黃線;未來仍會持續觀察地方需求及各界意見,滾動式評估檢討臨時停車需求,以合宜兼顧車流服務及路邊臨停使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