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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北市府所轄場館(地)消保新措施3/1上路!強制揭露履保等資訊 業者若有重大消爭未妥處之不良紀錄 將否准場地租借申請

北市府所轄場館(地)消保新措施3/1上路!強制揭露履保等資訊 業者若有重大消爭未妥處之不良紀錄 將否准場地租借申請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29)日發布新聞稿,為強化消費資訊透明,降低交易風險,北市府率先於市府場館(地)推動消保強化措施。自113年3月1日起,業者申請北市府場館(地)舉辦藝文表演及路跑活動,須揭露履約保障機制或付款保障措施、退費執行方式等資訊;業者若有重大消費爭議未妥善處理之不良紀錄,將列入不予核准使用之考量。

       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本措施適用之消費類型為「藝文表演」及「路跑」活動,參與之場館(地)包括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臺北小巨蛋、松山文創園區、西門紅樓、花博公園展館、本市河濱公園、客家文化主題公園、臺北體育館(田徑場)、市區道路(本市路跑規定路線)、市立大學場地、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以及文化局轄下城市舞台、大稻埕戲院、文山劇場、親子劇場、中山堂、水源劇場等場館(地)。

       連堂凱局長指出,近年來業者主辦的藝文表演或路跑活動,迭有活動延期、取消或變更主要內容等情況發生,然部分業者並未妥善處理所衍生的消費爭議,甚至拒絕其申請退款,進而引發大批消費紛爭;北市府為建構消費者信任的友善消費環境,率先於所轄場館(地)推動不良業者黑名單機制,業者若有重大消費爭議未妥善處理之不良紀錄,將列入不予核准使用之考量,以促使業者重視消費者權益,妥善處理消費者的訴求。

       消保官說明,現行法規未針對藝文表演及路跑活動等消費類型,強制要求業者須提供履約保障機制或付款保障措施,北市府為強化消費資訊揭露,故要求業者申請使用場館(地)時,需於活動售票平台或官方網站等處揭露該活動之「履約保障機制或付款保障措施」資訊,此外對於依相關法令應予退費情形,例如藝文表演活動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或路跑活動因業者事由致無法舉行時,亦要求業者應預先揭露退費方式及具體執行作法。業者若違反前揭資訊揭露義務,市府各場館(地)得沒收其申請保證金,或未來不准其再申請使用。

       消保官進一步指出,實務上常見的履約保障機制作法是交易付款後,由銀行、電子支付等金融機構代為保管給付款項,當業者無法提供服務時,消費者便能藉此機制取回款項,若業者提供之交易方式,有類似履約保障機制強化退款保障的效果,亦可作為付款保障措施,例如以信用卡付費的消費者,當後續商品或服務未獲提供,可向發卡銀行提起爭議帳款賠付申請(信用卡爭議款申請小撇步)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在藝文表演或路跑活動售票平台付費購買時,可留意業者有無在交易契約內容、活動售票平台或官方網站等處,提供履約保障機制或付款保障措施,以瞭解進行交易的消費風險,更多資訊歡迎上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市府轄管場地強化消保措施專區」查詢。消費者如有相關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轉7812,法務局將提供消費諮詢及相關協助,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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