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主導辦理之「臺北市信義區犁和段三小段302、303地號公有土地都市更新案」,於112年12月20日核發使用執照,並預計113年第2季完成交屋。更新後興建1棟地上12層、地下4層之大樓,除住宅外,不但提供六張犁派出所公務使用,更增設黎平區民活動中心,滿足當地居民公共活動空間需求。
財政局表示,本都更案基地鄰近六張犁捷運站約600公尺,交通便利且地段精華。原係本府警察局嘉興街眷舍基地,因市有眷舍老舊窳陋,且六張犁派出所建物老舊,加上地震受損需要重建等考量,為美化市容環境及活化市有財產,由該局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公開評選程序,評選出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承諾29.38%共同負擔比例,經歷數年興建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
財政局胡曉嵐局長表示,本案是財政局主導辦理都市更新首次完工案件,相當具有指標性意義。主要是配合清理臺北市轄內低度使用或閒置的公務機關宿舍、眷舍或辦公室等公有建物,藉由都市更新方式活化開發。不但免編列經費預算即可改善警察局六張犁派出所之辦公環境,更增加一個區民活動中心,提供社區及區民在安全、優質的環境空間可以聯絡里民情感。
財政局進一步表示,為帶動臺北市老舊建物更新,將賡續推動市有土地都市更新,並於市有土地都更過程中,落實蔣市長「服務型政府」理念,以市民為本,廣納地方需求,提升市民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