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聚餐多,交通局提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修法通過,加重酒駕罰則,只要駕駛人有酒駕或酒駕拒測之行為,車牌將現場拆卸、車輛並拖吊至保管場,除收取移置費外,車輛放於保管場期間再收取保管費(汽車100元/半日、機車25元/半日),車牌吊扣2年期間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民眾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臺北市112年截至11月已執行扣牌2,838件,6月30日起依新規當場扣牌計1,351件(汽車549件;機車802件),呼籲公司辦理聚餐務必提醒同仁「酒前不開車 酒後找代駕」。
交通局表示,已訂定酒後代駕參考服務費供民眾參考,10公里內不超過1,000元,里程每增加2公里,增加收費不超過100元,於臺北市已有9家業者提供酒後代駕服務,民眾如有代駕需求,可用市話免付費叫車專線0800-055850轉6、或以行動電話撥打55850轉6(付費使用),也能利用臺北好行APP、7-11ibon系統叫車。
代駕業者也有提供相關優惠,如55688代駕(台灣大車隊)於各餐廳通路提供面額100元的現金抵用券,民眾以現金付款時可抵用車資100元,也可向55688代駕合作之安心店家領取330元代駕優惠券;另加碼推出12月限定優惠,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下載55688APP並綁定信用卡,即可兌換600元代駕搭車金(200元3張),民眾使用APP呼叫酒後代駕服務,即可立即折抵單趟代駕車資;台灣代駕則是針對新註冊用戶提供,加碼贈送150元抵用券2張,活動只到113年1月10日止。
交通局提醒,反酒駕已成全民共識,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酒後切勿開車,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利用「酒後代駕」服務,才能平安出門快樂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