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食用水產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度10月執行生鮮水產品第3波抽驗專案,前往水產店、餐廳、賣場及超市等販售場所,共計抽驗30件,檢驗結果1件初抽不符合規定(詳如抽驗名冊),其餘均符合規定。
此次共計抽驗30件生鮮水產品,包含5件深海魚類、5件養殖魚類、5件貝類、10件甲殼類、5件頭足類,依種類檢驗動物用藥多重殘留(48項)、孔雀綠及結晶紫及其代謝物(4項)、重金屬(鎘、鉛、甲基汞)、一氧化碳,檢驗結果1件「冷凍三點蟹」檢出重金屬鎘:1.3mg/kg (標準:0.5mg/kg),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及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要求販售業者下架案內不符規定產品不得販售,並命產品來源業者限期改正,屆期將擇日複抽相同或同類之產品,檢驗結果倘仍不符規定,將依法處辦。
重金屬進入人體的途徑包括食物、吸入灰塵、皮膚接觸及飲水等;而水產品中重金屬的來源,主要是因為生長於受污染的水體,水產品都可能含有微量的重金屬,包括鉛、鎘及甲基汞,但也不必太擔心,均衡攝食各類水產品,不偏食特定大型魚類,即可降低重金屬攝取的風險。
臺北市衛生局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並呼籲消費大眾購買水產品應選擇具有生產履歷或信譽良好之業者,避免選購來源不明的產品,多樣化選擇各種大小魚類,勿偏好攝食特定魚種,才能均衡攝取到不同魚類所提供的營養素。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