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運動現況調查成果顯示,國人參與運動人口比例已達81.8%,且從事室內運動的人口有攀升的趨勢,因此,為持續推廣全民運動,促進國民健康,體育署於「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投入約30億元經費,補助縣市政府興建21座全民運動館,預計114年完成,將提供民眾更便利及安全的運動場館。
體育署表示,全民運動館是參照以往推動興建國民運動中心的模式辦理,鼓勵地方政府利用既有閒置空間或空地,興建全民運動館以滿足民眾在室內從事運動的需求。而全民運動館的設立標準較國民運動中心寬鬆,申請設立國民運動中心的基本條件是人口數達15萬以上的行政區,但全民運動館的申請條件是人口數達7萬的行政區即可申請補助,政策意旨在於平衡城鄉發展,並兼顧各地區民眾運動需求及權益。此外,體育署亦將輔導縣市政府依據「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辦法」等規定,在完工前完成與營運廠商簽約作業,讓全民運動館可以永續經營。
體育署進一步指出,全民運動館中的運動設施,開放由縣市政府依據當地民眾需求進行規劃,同時結合新型態健身房、瑜珈或韻律教室、全齡體能訓練場及綜合球場等運動設施,是一座可以滿足多元族群需求的運動場館。例如臺中市烏日區全民運動館特別規劃兒童運動區及全齡體能訓練場;高雄市三民區全民運動館也將設置兒童肌耐力室及適合樂齡族群使用的槌球場,除展現當地特色,全齡化及多面向的運動空間,可為民眾帶來全新的運動體驗。
體育署表示,近幾年受國際疫情與物價通膨影響,工程發包作業成為嚴峻的任務,但在中央與地方不懈的努力下,多數全民運動館已進入施工階段,體育署也將積極辦理施工品質查核作業,確保各場館能如期如質完工,提供符合規範的優質運動場地。目前全民運動館的辦理進度統計為17件施工中、3件工程發包中及1件進行規劃設計作業中,案件超過8成進入施工階段。對於進度延宕的縣市,體育署也將加強輔導機制,讓嶄新的21座全民運動館完工啟用後,加上以往推動的57座國民運動中心,為民眾帶來更優質友善的運動環境,並落實「運動空間便利化」,提升國民規律運動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