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林姓女子向潭美派出所報案表示,上班時發現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現金工程款不翼而飛,派出所警員顏廷光接獲報案後立即前往現場,經初步詢問得知,林女當天早上將10萬元現金,以塑膠袋裝好放在隨身包裡,於上午8時許抵達公司時,赫然發現身上攜帶的現金已遺失。
員警根據報案人林女所述,研判可能在停車場下車時不慎弄丟,隨即調閱該棟大樓監視器畫面,過濾所有進出停車場經過該女下車點的人車,確認林女下車後,裝於隨身包內的現金不慎掉落於地上,幾分鐘後,一名男子經過林女下車位置拾獲10萬元現金,為確認該男子身分,員警鍥而不捨查訪,發現該男子係於該棟大樓施工,因趕著上班,將拾獲的10萬元現金先交付給老闆代保管,拾得人林男見警方到場詢問,立即通知老闆將遺失的10萬元歸還,林女找回所遺失的10萬元現金,非常感謝警方及拾得人的熱心幫忙。
內湖分局呼籲,民眾如隨身攜帶重要財物時,應再三確認財物是否妥適存放,避免置於易掉落之處,另有提存大量現金時,得請求警方護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