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分局於112年9月23日上午獲報,被害人陳男遭人以借貸為由約出,將其毆打成傷,並搶走身上現金、項鍊等物,內湖分局随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相關資料研析,並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查本案係借貸糾紛引起,王嫌假意約被害人商談借款事宜,再率眾持刀強行將被害人押上車,取走其身上現金新臺幣11萬餘元及項鍊等財物。警循線查緝王姓主嫌(77年次)等6人到案,同時起獲毒品及刀械等證物,全案訊問後依強盜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內湖分局針對不法犯罪行為,將持續展現強勢掃蕩作為,嚴正執法、除惡務盡的決心,以淨化轄內治安,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