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農業部持續未提供下游資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由食安官會同本府消保官於今(18)日分別前往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以下簡稱畜產會)、進口雞蛋輸入商及液蛋工廠進行查核,畜產會現場僅能提供進口雞蛋貿易商及委託代工業者名單,詳細產品及數量已承諾巴西蛋品於明(19)日下班前提供。其餘國家蛋品流向則於112年9月22日前提供。臺北市衛生局將及時提供資訊予相關縣市優先稽查,以加速衛生單位查核進度。另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12年9月17日查核物流業者發現現場實際為畜產會倉儲地點,惟經北市衛生局查食品業者登錄平台並未有資訊,已屬登錄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第8條第3項規定,另現場發現畜產會屬稅籍登記之輸入業者,無法提供產品責任險資料,如確實未投保者違反食安法第13條規定,兩項違規內容皆可依同法第47條規定,分別處分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說明今日查核本市振禾蛋店及立峯蛋行2家液蛋製造業者,現場查核標示皆符合規定,其來源蛋品皆使用國產蛋品,現場抽驗共計7件產品檢驗衛生標準,後續待檢驗結果依法處辦。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訊息,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