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環保稽查大隊
發稿日期:112年9月15日
聯 絡 人:顏伶珍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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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堵登革熱疫情,結合民力強化清除孳生源。臺北市環保局今(15)日表示,民眾若發現營建工地、資源回收場、事業單位及建築物未妥善清理地下室、積水處或積水容器,導致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者,可立刻向該局檢舉,經查證屬實並開罰違規者,檢舉人可領取實收罰鍰金額75%的檢舉獎勵金。該局指出,檢舉時須檢附可查詢行為人身分之相關資料(門牌、車牌)、事實、時間、地點、照片及影片等具體證據資料。
環保局進一步表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未妥善清理處所或容器,有事實足認定孳生病媒幼蟲,則屬污染環境行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如民眾檢舉成案,最高可領取4,500元的檢舉獎勵金,詳細檢舉辦法可至臺北市環保局環保稽查大隊網站「廢清法檢舉獎勵專區」查詢。
環保局呼籲各公私場所管理單位及一般民眾平時應主動巡檢環境並加強孳生源清除作業,特別是積水容器、地下室、花圃以及各式植栽,落實「巡、倒、清、刷」相關防蚊措施,全力防範登革熱。如民眾有發生頭痛、發燒、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疼痛、出疹等疑似症狀,亦請盡速就醫採檢並主動告知相關活動史與旅遊史,並儘速通報衛生單位知悉,共同防治登革熱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