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今(10/6)日無新增本土登革熱確診病例,111年截至10月6日累計確診本土17例、境外移入4例。陳其邁市長特別提醒市民朋友,家戶內外儲(積)水容器如花器、桶缸盆甕等應妥善維護管理,針對特定公私場所、空屋空地使用人、管理人及所有權人,應落實維護環境整潔,每週定期落實「巡、倒、清、刷」,市長也感謝社區里鄰長及登革熱志工每週動員環境巡檢,共同降低社區病媒蚊密度,守護社區健康。
市府防疫團隊持續針對轄內高風險場域進行病媒監控,特定公私場所及施工中營建工程應依法設置登革熱防制專責人員,特定公私場所規範包括高雄市轄內行政機關、中央機關、學校、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達1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及商場、營業場所基地面積達5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加油站、登記廠地面積達10萬平方公尺以上之工廠及公民有市場、廢棄物處理相關場域(未達一定規模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站、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托嬰中心、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老人養護機構、長期照護機構、醫院及護理之家、公寓大廈等均應設置登革熱防制專責人員,前述專責人員須參加「高雄市特定公私場所登革熱防制自主管理措施及查核辦法暨登革熱專責人員」教育訓練3小時以上並取得參訓證明始符合資格。統計今(111)年衛生局總計開辦專責人員教育訓練39場次,累計775人完成教育訓練取得資格。
衛生局強調,防治登革熱首重平時環境維護管理,確保環境不孳生病媒蚊,應設置登革熱防制專責人員之場所,如未依規定設置登革熱防制專責人員、訂定、執行登革熱防制自主管理計畫,經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處新臺幣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並得按次處罰。無故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者,處新臺幣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
登革熱防治專責人員應制定轄管場域登革熱防制自主管理計畫,並責成專人或組成工作小組落實實施場所內環境自主檢查,檢查重點包含地下室、頂樓、建築物室內、騎樓、中庭及其他一般常見可能導致積水之容器與場所,定期清除容器及場域內之積水;其無法立即清除或有貯水必要者,應以生物防治等方式(如養孔雀魚、蓋斑鬥魚),避免孳生病媒蚊幼蟲、維護場域環境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