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校園室內運動空間不足及推動綠能發展,教育部體育署結合球場功能、空地活化及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持續推動由民間出資興建「太陽光電球場」的合作模式,並分別於111年9月7日及9月26日於臺中市及高雄市,辦理「改善學校運動空間及設置光電球場-知能精進與增能研習」,邀請各縣市設置光電球場學校、教育部所屬學校及縣市承辦人員出席,以期永續共好校園運動環境。
本次研習會課程豐富多元,內容包含「光電運動場地管理維護及保養」、「光電運動場簽約後行政流程(免請領雜項執照及完工認定)」、「光電運動場設計規劃重點」及「學校運動設施設備填報系統說明」,邀請臺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劉田修名譽理事長、國立體育大學周宇輝教授、臺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莊淑婷副秘書長等經驗豐富的講師授課,出席人員踴躍,透過問答間祛除過去的錯誤認知,了解最新的工法及發展。
課程設計提供學校在光電球場簽約後、設計規劃、興建期間、完工驗收及正式啟用後的維護管理等各階段所需專業知能,希冀藉由研習會,增進學校了解行政流程及注意事項,並加速設置效率,俾能增加校內運動空間、解決室內運動空間不足問題。
體育署表示,建置太陽光電運動場計畫自107年9月推行至今,已有118校完成光電球場建置,另外有367校完成設置簽約,除了讓學校師生,在烈陽下讓教學及活動不受影響,學生也能盡情運動,同時也造福社區民眾,多了一個可遮陽避雨的運動場地。以目前完工之118校計算,總裝置容量59.9MW,預計每年發電約7,200萬度,每年約減碳排放量3.9萬噸,造林效益約為每年4,000公頃,並可提供約2萬戶家庭年用電量,相當於減少公部門39.3億元半戶外運動場經費支應。且學校可藉由實際觀測光電球場發電效益,將能源教育融入生活中,在校園中培養學生對綠能的正確知識,進而對環保盡一份心力,並充分發展綠能產業經濟價值。
體育署期待藉由本次研習,增進簽約後學校設計規劃、品管及完工查驗等知能,並讓設置後學校更加瞭解本設施場地基本維護及保養管理事項,使參與建置學校,從設計規劃、施工及建置後維護管理,都能有安全及符合學校體育教學及活動需求的光電運動場地,同時也期待更多建置良善的光電運動場的實例,能讓更多的學校參與建置,共構出全面及永續共好校園運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