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警政迷途女童找阿嬤 興安暖警助返家

迷途女童找阿嬤 興安暖警助返家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姜育德及謝凱丞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民眾至派出所報案,稱有一名女童自行騎乘腳踏車於路上並表示要找阿嬤,該民眾隨即將女童帶往派出所交由警方,請警方協助女童找到家屬。
員警見女童手足無措,並表示想要找阿嬤,警方先行安撫女童情緒,並試圖向其詢問年籍資料時,女童因年紀較輕無法陳述自身身分,僅表示要至市場找賣豬肉的阿嬤。經了解,確認該名阿嬤工作場所為南田市場後,即將女童載往該處,並進入市場內詢問攤商是否有見過該名女童。經警方陪同女童沿南田市場一攤一攤詢問後,恰巧有熱心攤商知道女童阿嬤攤位,並指引警方前往找尋。女童阿嬤見警方將女童帶往攤位時,當場驚呼為何女童會自行外出,怎麼沒有留在家中,並表示女童應該與女童父親在家中休息,隨後阿嬤表示應是女童平常均由阿嬤照料,醒來未見阿嬤於身邊即自行外出。員警提醒女童家屬,應隨時注意女童動向,並注意家中門窗是否鎖好避免因一時疏忽而發生意外,更不能讓孩童獨自一人外出,若是有要事該處理,也應該託付給信任的親友照護。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警察除維護社會治安、交通外,更應擔起主動關懷民眾與救助弱勢的責任,當人民有危險需要協助,警察必義不容辭的伸出援手,期勉所屬警察同仁能夠本著服務的精神,做一位稱職的人民保母;當民眾有發生緊急事態或困難時,可立即向警方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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