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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有關網路影片民眾涉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續裁罰說明

有關網路影片民眾涉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續裁罰說明

有關王民駕車於忠孝東路四段涉嫌超速部分,經查該車是6月中旬懸掛臨時車牌,王民於112年6月14日下午許,試駕行經忠孝東路四段時,確有超速行為,當時車速約莫90公里。

本案經比較影像畫面進行採證,因該路段速限50公里,王民駕車行為超速未達60公里,且違規日期在7月1日之前,故適用舊法處罰條例40條「駕駛汽車超速,違者可裁罰1200-2400元」之規定,本分局已於8月22日逕行舉發在案,移由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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