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今(23)日出席臺東縣卑南鄉永普部落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領狀典禮,見證20位族人取得土地所有權狀,實現完成長達約半世紀以來「回復應有土地權利」的心願。
原民會表示,民國61年因颱風過境,洪水沖毀了比利良舊部落,使大約25戶受災族人遷居至東興村永普部落。但部落土地卻因故已移轉成為私有土地,使得現居的族人無合法使用權,在歷經政府部門多方協商,原民會也於109年間核定補助「永普部落權利回復專案2年計畫」,協助卑南鄉公所辦理地籍整理、所有權移轉及用地變更作業等,輔導現住戶族人取得應有的土地所有權。本案歷程前後長達近50年,卑南鄉公所及臺東縣政府共同完成這項任務,讓族人得以在熟悉的土地安身立命、踏實生活。
原民會進一步表示,回復土地權利一直以來都是鄉親族人最大的期待,自108年1月9日蔡總統修正公布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刪除5年等待期的限制規定,即達成了使族人能直接回復既有使用土地權利的目標。修法至今,全國計已完成約3萬5,000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面積約1萬4,500公頃(其中卑南鄉計完成447筆,面積約104公頃),具體實踐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的政策,未來原民會也將繼續戮力於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維護工作,為族人謀求最大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