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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警政假冒屋主設詐騙陷阱低價招租,警積極追查依法偵辦究責

假冒屋主設詐騙陷阱低價招租,警積極追查依法偵辦究責

黃姓、彭姓兩名男子因北上工作,於去年底在臉書租屋社群刊登租屋需求訊息,不久就有暱稱「沈○綺」(房東臉書小帳)私訊彭男,雙方隨即加入對方Line好友並相約於111年12月7日早上至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一處看房,當下認為符合需求就與(房東臉書小帳)假冒屋主的洪男簽約,當時洪男正在該房屋搬東西,黃姓、彭姓兩名男子不疑有他認為洪男即為屋主,遂於111年12月初陸續共匯款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予洪男所提供之帳戶,洪男也交付鑰匙予彭姓男子,後續因租屋內傢俱缺漏問題,一直在尋找洪男,但始終與其聯絡不上,迄112年7月(退租前1個月)要求洪男必須出面,否則將報警處理,但洪男依然未有回應。
然該房屋實際承租人於112年7月10日帶著租賃契約與轄區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員警至上址,經警方交叉比對後,研判彭姓男子疑似遭假冒房東洪男簽署租約文件,彭男始驚覺遭受詐騙,故至派出所提告洪男涉嫌詐欺及偽造文書。
彭男向警方表示,洪男以每月2萬元優惠的價格承租給他,亦先收取承租八個月的租金16萬與押金4萬元,總共20萬元,向警方報案後始發現,洪男當初所提供的匯款帳號已遭列為警示帳戶,這才恍然大悟遭到詐騙。本分局接獲報案後,已掌握本案相關犯嫌資料,正傳喚冒名屋主的洪姓男子到案說明,全案朝詐欺罪、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中。
大安分局提醒民眾在支付租賃訂金及簽約前,務必要請對方提出相關證明,小心查證,以保障自己的權利。如在聯繫過程中感到疑惑,可以撥打110、165反詐騙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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