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及相關製品佔民眾日常飲食比例相當高,適逢中秋節前後蛋品需求大增,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今年6月啟動「液蛋製造業稽查專案」,全面稽查7家製造生產液蛋製品的廠商,現場抽驗生鮮原料蛋與成品26件,全數合格,將持續管理蛋類食品安全,維護市民健康。
食安處處長傅瓊慧表示,蛋品是烘焙及餐飲業者在製作蛋黃酥、蛋捲、法式烘蛋及溏心蛋等料理的重要食材之一,食安處為確保液蛋產品標示及品質,防止業者使用不良蛋品生產加工,共抽驗生鮮蛋品6件、殺菌液蛋5件及未殺菌液蛋15件,檢驗「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四環黴素」與「沙門氏菌」等項目,檢驗結果全部符合規定。
傅處長說明,食安處也前往液蛋生產製造現場查核「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原料蛋來源及使用情形」及相關文件等項目,並查看製造加工場所及人員的衛生管理;查核結果3家業者作業場所有部分缺失,食安處皆依規開立限期改善,經複查後缺失已全數改善完成。
食安處提醒,消費者在選購蛋品時,應檢查外殼是否完整無裂縫,不購買來源不明的產品;購買後應注意貯放環境,避免高溫久放。另蛋品正確烹煮方式應至少加熱至60°C以上20分鐘或煮沸5分鐘,並盡快食用完畢,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最新的稽查或抽驗結果及相關統計圖表等資訊,可至食安處「食品藥物安全教育網–食安GIS專區」(https://fdsgisdss.health.taichung.gov.tw/fds/commen/Pageindex)查詢。(9/15*6)* 食安處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