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網搜小組報導】真的是「啞吧吃黃蓮」!一位民眾在臉書「爆料公社」中貼文,7月13日上午11點11分,開車行經台11線86 台東縣長濱鄉時,因而收到一張罰單,挨罰原因是「駕車經過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讓他覺得很無言,「行人在邊等過班馬線,我是綠燈直行,罰單說我沒有暫停禮讓行人…….從此是不是只要行人在邊邊斑馬線上我們都要停下來讓行人闖紅燈?」。
當事人還Po出照片,指出我是開車過斑馬線後,行人才走出來,那我怎麼暫停理讓(我開車退後嗎)?我都不知道怎麼開車了,請大家教教我吧!
有網友看完照片留言「帝王條款養出來的不意外」、「現在亂檢舉就是賭你不會去申訴,申訴又是很麻煩的事,如果是正常違規那我也是乖乖的繳,像這種的真的不合理應該針對亂罰惡意檢舉的提出罰則」、「建議公投取消官員交管制度,再來看看官員們的座車是不是每個路口都停車後再開車」;對此制單告發的派出所,記者致電求證,警方表示仍要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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