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校反映有交通車停靠公車招呼站等候接駁學生的需求,希望開放校車停靠公車站。新北市交通局表示,市府重視學生候車安全,惟公車招呼站受法規限制,開放將衝擊公車停靠與乘客候車秩序,實在無法同意校車停靠公車站,市府將另積極以學生、社區及用路人三贏的替代方案協助推動。
交通局表示,我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及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明文規定,公車招呼站依法限公車停靠,禁止一般汽車停車或臨時停車。
考量學生交通車停靠路邊上下時間較久,與公車即停即走、服務不特定乘客特性不同,交通局不同意開放公車招呼站供校車停靠,以避免嚴重影響公車停靠與乘客候車秩序。不過市府將仍積極以鄰近申請需求地點、時段性容許臨時停車措施來做為替代滿足需求的方案,除了考量現地車流量、路寬、路側使用情形及力求不影響社區安寧外,更重要的是優先以學生候車安全等因素綜合審慎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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