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都發局表示,昨(17)日收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文同意中捷文心愛悅案丁類「塔吊拆除作業」,主要因應汛期期間、颱風及地震等公安問題,考量頂樓塔吊殘部留在屋頂上將徒增風險,故職安署同意文心愛悅「塔吊拆除作業」准予拆除。另為維護公安,此次塔吊拆除將併同該案臨文心南路4F吊臂掉落損壞立面石材拆除作業,但施工前仍應依規取得市府交通局交通維持計畫核可,確保工(公)安。
都發局表示,有關文心愛悅建案的整體工程復工,仍應待頂樓塔吊拆除後,由起、承造人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檢送經第3方公正專業技師公會,提出諮詢意見後修正的「施工計畫及安全防護計畫」,再報都發局申請建案復工,同時該建案須依據「臺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第30條規定,依規因施工而損壞者,應予列管;另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在未與傷亡者及中捷公司達成和解前,將依規不予核發使用執照。
都發局長李正偉強調,興富發建設及潤隆建設9處工地全面停工迄今,目前7處建案工地陸續檢送經第3方公正專業技師公會提出諮詢意見後,修正「施工計畫及安全防護計畫」報都發局申請復工,都發局仍依規嚴格把關,除均檢送第4方、第5方公正單位審核外,均會同相關技師公會辦理工地聯合現勘確認,確保後續建案施工安全無虞,目前均尚未核准復工。希望透過工地總體檢方式,要求興富發相關建案確實做好施工管理與安全維護,避免類似意外再度發生,為公共安全把關。(7/18*12)*都發局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