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國住宅價格逐年上漲,依據內政部所發布全國住宅價格指數,自105年全年為基期起算,至111年第4季已成長至127.51,尤其自109年起漲勢更為明顯。行政院為維護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防杜炒作及保障自住需求者購屋權益之公共利益,修正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並於112年7月1日施行。
本次修法有五個重點:
一、於112年7月1日以後簽定的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方原則不得讓與或轉售,賣方亦不得同意或協助;但如果是買方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間,或買受人於簽約後死亡發生繼承之情形等,則例外可以讓與或轉售。
二、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
三、嚴格禁止「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通謀或為虛偽交易營造不動產交易活絡之表象」及「違規交易明顯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行為」等炒作行為。
四、私法人購買住宅採許可制,除特殊免經許可之情形外,需經內政部許可才能買受住宅用不動產,並於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完畢後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增設檢舉獎金制度,針對「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申報」、「違反買賣紅單及契約轉讓轉售限制規定」以及「違反禁止炒作規定」者,檢舉人得提出具體事證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經查證屬實並裁處罰鍰確定且完成收繳者,依罰鍰總金額百分之三十發給檢舉獎金,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
提醒各位民眾及業者,如違反上面新制規定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依違規態樣最重可處最高新臺幣五千萬元罰鍰,請務必注意避免誤觸法規。
最新法令規定可至新竹縣政府地政處/主題專區/不動產交易安全專區(https://land.hsinchu.gov.tw/content/?parent_id=10518&type_id=10518)或內政部地政司/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專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1150)查詢。
圖片資料來源: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