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統計臺北市今(112)年迄今發生之A1類道路交通事故計15件,其中與「行人」有關事故計8件,經分析7件與行人自身存有違規情形,其違規類型主要為「行人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行人擅自穿越車道」;另與「機車」有關事故計11件,肇事原因主要為「駕駛失控」、「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搶越行人穿越道」。為防範交通事故發生,內湖分局攜手內湖郵局辦理郵務人員交安宣導,透過事故案例影像解說及防禦性駕駛觀念傳授等,以提升安全駕駛觀念,並為守護行人安全,共同盡一份心力。
內湖分局呼籲駕駛人應牢記三大安全口訣「慢、看、停」,「慢—預防性減速」、「看—左右查看有無人車」、「停—停讓行人優先通過」,且行經路口應確認無往來車輛並禮讓行人後再行通過;另行人通行時應遵守交通法規,並注意下列事項,以確保用路安全。
一、應依號誌指示通過路口。
二、行人號誌秒數足夠才可安全通過。
三、通過路口前務必轉頭左、右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