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枇杷及高接梨穗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即將於2月14日截止,市府農業局指出,農委會此次公告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全台中市,提醒受災損害率達20%以上農民,記得於2月14日前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農業局說明,截至昨(11)日下午5時止,台中市新社區等6區申請枇杷去年12月中旬寒流災損現金救助戶數為584戶,申請救助面積232公頃、預估救助金額2,316萬元,其中以新社區申請183.5公頃最多(約占79%);另台中市東勢區等8區申請高接梨穗今年1月下旬寒流災損現金救助戶數為1,389戶,申請救助面積839公頃、預估救助金額5,198萬元,其中東勢區672.5公頃占8成。
農業局指出,農委會此次公告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全台中市,提醒受災損害率達20%以上農民,記得於2月14日前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應附土地登記謄本,如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應附土地登記謄本,並附上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逾期不予受理。後續將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及「台中市農業災害復建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協助農民儘速復耕。(2/12*17)*農業局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農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