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本(10)日下午召開「教育部第2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第7次會議,本次會議出席委員人數已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
本次會議針對下列案由進行審議:
一、苗栗縣私立大成高級中學及臺南市私立新榮高級中學等2校,前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均已屆期。本次退場審議會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認定上開2校改善期間屆滿未獲免除,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依退場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令學校於114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114學年度結束時停辦。
二、苗栗縣私立龍德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經本次退場審議會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認定已無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各款情形,免除列為專案輔導學校。
三、依退場條例第12條及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教育部應加派專案輔導學校的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因臺南市私立新榮高級中學原任監察人之學者專家已請辭,所以本次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該校所屬學校法人監察人。教育部後續將依退場條例第12條規定,派任該校經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監察人,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