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觸犯刑罰法律行為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於返校前能有完善的銜接機制,教育部國教署自113年起補助各地方政府推動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措施,請各地方政府以預防性之概念,結合轄內公、私立機關(構)或民間團體資源,協力擴充或建置過渡性教育措施,協助學校輔導具關懷需求之學生能循序漸進,順利銜接學校教育及適應校園生活。
國教署說明,過渡性教育措施為透過召開個案聯繫會議,邀請地方法院及各網絡單位針對少年家庭、生活及學習狀況進行評估;如經評估後學生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尚不適合立即返回學校者,可於聯繫會議提出對學生具體處遇意見,提供少年法庭法官作為裁定之參酌。
過渡性教育措施提供的多元輔導措施,為透過專業輔導人員陪伴,依學生需求與特質,建立學生個別化輔導計畫,提供學生及其家長所需之專業諮商輔導或職涯探索課程與活動,以連結親子家庭關係及提高學生學習動機為前提,逐步銜接及適應學校生活,以利學生後續返校時,能與學校課程、活動有效銜接。
為持續強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與各網絡單位連結合作機制,國教署於114年1月召開推動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措施經驗交流分享會,透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案例分享、意見激盪與知識共享,提供即時回饋及建議,以持續強化行政、司法機關與學校橫向聯繫,完善過渡性教育措施銜接機制。
國教署表示,透過過渡性教育措施計畫推動,已串連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方法院及學校對於觸犯刑罰法律學生輔導服務工作連結,並建立司法與行政各網絡單位合作模式,國教署並持續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延續推動過渡性教育措施,以兒少最佳利益之前提給予行政資源支持,協助觸犯刑罰法律學生能順利銜接學校教育,回復正常學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