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將首次適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請民眾特別注意,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3戶以內房屋,「設戶籍」才能續享自住房屋稅率(1.2%或全國單一自住1%),否則將按2.6%到4.8%非自住住家用差別稅率課徵,稅額最多差4倍!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新制自住房屋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一人須於該屋設立戶籍才能享自住房屋稅率,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該局針對原已適用自住房屋稅率的房屋,但未辦理戶籍登記者,陸續寄發輔導通知,提醒務必於114年3月24日前辦妥戶籍登記。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2.0新制提高多屋、空置或未有效利用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並按全國持有戶數歸戶採全數累進課徵,但為鼓勵民眾將空置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促進房屋有效利用,針對房屋出租供住家使用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者,新竹縣訂定較低之差別稅率1.6%到2.4%。
稅務局補充說明,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者,記得於房屋稅開徵40日(即每年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經核定適用出租房屋較低稅率課徵房屋稅者,若未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或申報未達財政部公布租賃年度租金標準,將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並追補差額稅金。
如您有任何房屋稅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5、720至725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及213至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