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臺南市長黃偉哲重視「新農人」、「永續農業」政策及提升南市經管市有耕地之土地經濟效用,繼113年11月29日公告第1批放租土地,地政局加碼辦理第2批耕地放租作業。
本次放租共計48筆,其中提供本市仁德區2筆、永康區1筆、白河區2筆、安南區1筆、佳里區19筆、東山區1筆、後壁區2筆、柳營區1筆、麻豆區1筆、善化區1筆、新化區2筆、歸仁區9筆、關廟區2筆、下營區1筆、大內區1筆、山上區1筆,以及嘉義縣大林鎮1筆。放租土地中,除有1筆東山區土地面積為6,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1筆後壁區土地面積為2,000平方公尺以上的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為較大面積土地,其餘多筆均為200平方公尺以下土地,歡迎想體驗農業生產之民眾、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以及欲擴大規模之鄰地使用人等承租使用。
市長黃偉哲提醒民眾,市有耕地依現狀辦理放租,地上物概由承租人自理,建議申請人可以利用導航功能,於申請前至現場了解土地地貌及周圍環境狀況,以評估是否符合承租需求。因應數位科技時代來臨,地政局提供更貼心、便利的服務,以網路代替馬路,運用Google導覽,並提供QR-CODE及連結網址,陪您在家也可以輕鬆選「地」、輕鬆看「地」。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放租土地僅能作農業或養殖使用,並符合農業及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規定,歡迎有意承租者,且符合臺南市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出租辦法第15條規定之7類資格的民眾或團體、機構,可於公告期間內向地政局或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相關放租資訊及規定可至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官方網站「公有耕地租約-最新消息」https://land.tainan.gov.tw/News.aspx?n=29792&sms=23409 查詢。
本次受理放租申請時間,自113年12月23日至114年1月22日止,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貼心提醒,民眾如有申請承租之需求,除向該局紙本遞件申請外,亦得郵寄通訊申請、或就近向放租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協助申請,避免交通往返,便利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