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113年11月23日
結合 Pasiwali 原住民族國際音樂節等相關活動,臺東警察分局全員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規定
臺東縣政府於11月23、24日連續兩天,在本縣森林公園舉辦「113年度 Taiwan PASIWALI 原住民族國際音樂節」活動,邀請國內多位知名歌手、樂團前來表演,活動吸引了大量人潮參與,臺東警察分局也利用本次活動機會,除設置機動派出所為民服務外,也針對前來欣賞音樂會的民眾,加強宣導近期11月30 日即將上路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最新規定。
另外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也於本(23)日在臺東天后宮舉辦「數位樂齡列車」活動,吸引了數百位年長者前往参加,本分局寶桑派出所所長蘇世明也利用這次的機會,積極向參與的年長者宣導新規定,尤其在場的民眾有不少人都是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使用者,民眾對於警方的細心解說均感到滿意,活動場面相當熱絡。
臺東警察分局提醒民眾,自113月11月30日開始,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將處新臺幣 1,200 元以上3,600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另未满14 歲之人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處新臺幣 600元以1,200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所以除了要快點至監理機關申領牌照外,也請家長們注意未滿14歲子女不可騎乘,以免受罰。
發稿單位:臺東縣警察局 臺東分局第五組
撰寫人:警員 阮佳音
聯絡人:組長 鍾瑞期
行動電話:089-347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