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為期4個月的鰻苗捕撈漁季於11月1日展開,嘉義縣政府籲請從事岸際捕撈鰻苗業者應向漁會辦理登記,於作業期間維護自身安全及作業秩序,並配合於漁撈日誌協助填報捕撈方法、捕撈地點及捕撈數量等資料,以利鰻魚資源管理評估及規劃。
鰻魚養殖是我國長久以來的傳統產業,因為養殖所需的鰻苗仍然需要依賴天然苗,因此為了兼顧漁民生計及部分鰻苗得以溯河成長,漁業署102年9月9日公告「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每年自3月1日至10月31日止,除花蓮縣、台東縣外,禁止於距岸3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
早年捕撈日本鰻苗期間,主要是從10月起至翌年4月底共計7個月,為讓該期間來游的日本鰻苗有機會溯河成長繁衍下一代,以維持鰻魚生態永續,自102年起漁業署規定開放捕撈期間為每年11、12月及翌年1、2月共4個月,捕撈期減少了3個月(10月及翌年3、4月)。
鰻苗會隨著洋流一波波來到台灣,學者預估今年首批會在11月中下旬來到,最大一批苗況可能出現在12月下旬。捕撈鰻苗因是在低溫及暗夜下作業,再加上冬季天候海象十分不穩定,岸際捕撈鰻苗的作業風險極高,也特別籲請捕撈鰻苗業者,應穿著救生裝備並注意天候海象,以維護自身安全。
農業處表示,為利後續進行鰻魚(苗)資源科學調查研究及資源管理評估規劃,讓鰻魚產業可以永續發展,也請從事岸際捕撈鰻苗業者,應依「岸際捕撈鰻苗應注意事項」向漁會辦理捕撈登記,以及將捕撈方法、地點及數量記錄在漁撈日誌回報給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