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3年10月30日10時20分許 ,接獲郵局人員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尖山派出所巡佐劉澤羽、警員葉為良立即前往處理,發現有1名男子(38年次)正欲匯款新臺幣3萬元給未曾謀面女網友。眼尖的員警發現該男子昨 (29) 日才去頭份郵局匯款,被頭份派出所員警阻詐成功並告知係詐騙手法,沒想到今日竟又跑至尖山所轄區郵局匯款,被愛沖昏頭之行徑令警方直搖頭。
經查男子前往郵局欲匯款新臺幣3萬,郵局行員見男子不停講電話,且對方一直催促男子趕快匯錢,覺得有異乃向警方通報,經警方詢問提款用途,男子向警方稱:「臉書上交往的女網友,在國外工作欠老闆錢,急需還錢才能返家,希望男子幫忙匯款3萬元讓她返家」,員警告知男子這是假交友真詐財之詐騙手法,男子還不相信,直到警方點破為何女子與匯款人姓名不符?為何用假名與他交往?並出示許多愛情詐騙新聞案例,男子才驚覺被騙打消匯款念頭,並聽從警方建議將LINE帳號封鎖及刪除避免再次受騙。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詐騙手法五花八門,推陳出新,詐騙集團會以各種話術詐騙金錢,網路愛情不可輕易相信,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如有接獲不明人士要求投資或匯款及交付現金,這些均為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遇有上述狀況切勿緊張焦慮,應冷靜面對謹慎求證,並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為詐騙集團的覬覦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