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最近剛好有想申辦建物第一次登記呢?有更快速的申辦方法喔!於102年10月1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可以檢附經開業之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繪製簽證之「建物標示圖」,直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免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不只省去測量時間,也免納測量費用。
淡水地政事務所廖主任俊隆表示,一般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前,都會先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由地政事務所實地測繪或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轉繪建物平面圖及位置圖,完成後再檢附建物測量成果圖、登記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建物第一次登記,最後才能領到建物所有權狀。為提高行政效率,內政部簡化了申辦流程方式,改以開業之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繪製簽證之「建物標示圖」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已達簡政便民的目的。
廖主任進一步表示,歡迎民眾多加利用此項簡化措施,另請記得要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共通格式的電子檔,才能加速地政事務所作業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