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官職等 |
聘任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113年8月21日至9月16日 |
資格條件 |
一、資訊科學及資訊工程領域專長,且取得國內外大學之博士學位,成績優良,5年內並有專門著作三篇(含)以上者。 二、從事教育工作經驗5年以上。 三、具5年以上資訊平台設計兼具策劃國際交流(競賽)實務經驗。 四、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條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相關規定。 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第33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各項情事;應徵者應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規定接受並通過查詢有無涉及不適任相關情事;錄取人員如經查詢有上開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撤銷;倘於報名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依規定撤銷錄取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建構雙語/多語的數位學習平台,發展網際網路業務。 二、博物館國際合作與學術交流。 三、開發海洋科學、科技與海洋生態及其相關主題課程。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 |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
於113年9月16日前以掛號(或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至本館人事室(地址:202010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展示教育組助理研究員」。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2-24696000分機1032林小姐、分機7016宋組主任。 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影印,未繳交檢具文件者,因證件不齊視為書面不合格) (一)履歷表(含自傳):一式6份。 (二)學歷證書: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切結書、私人證明及非經查證屬實之證明文件,均不予採認)。如提供國外學校學歷證書,須檢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證書影本。 (三)國內外相關研究院、所歷年成績單(國外學校請經機構驗證)。 (四)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證書或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聘書(無則免繳)。 (五)推薦信函2封。 (六)學位論文或著作、作品一式6份:如須送審者,須符合「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及相關規定,並附審查迴避參考名單、審查代表著作合著人證明。 (七)五年內專門著作、資訊平台設計兼具策劃國際交流(競賽)實務經驗證明。 (八)其他專業技術(師)證照、研究、學術、專業成績證明文件或資料(無則免繳)。 (九)研究成果及未來研究計畫各1份(以A4紙張繕打,並親自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