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年7月15日
本案聯絡人:前瞻及應用科技處 蔡妙慈副處長 電話:(02)2737-7610
人工智慧技術近年發展快速,為整體產業與社會活動帶來廣泛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並作為我國產業及國家發展之關鍵競爭優勢。鑑於人工智慧技術創新之速度和可能面臨的挑戰,建構我國人工智慧技術研發與應用之良善環境,為政府刻不容緩之責任。
政府經徵詢各界意見,提出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擬定七大基本原則,四大推動重點
國科會經審慎研議,期間吳誠文主任委員親自邀集公協會、業界領袖、大專院校校長及各部會,召開多次溝通會議,凝聚各界共識,以期完善草案內容。本「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揭示永續發展、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資安與安全、透明可解釋、公平不歧視及問責等七大基本原則,以及創新合作及人才培育、風險管理及應用負責、權益保障及資料利用、法規調適及業務檢視之四大推動重點,做為引導我國各機關發展與促進人工智慧應用之原則。
依我國產業與社會需求,參考美國鼓勵創新發展,及歐盟兼顧人民權益之精神,作為政府推動方向
人工智慧技術在氣候變遷、環境、醫療、金融、交通、內政、農業、公共服務等各領域對民眾具廣泛影響,但在人工智慧帶來社會及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可能對個人或社會帶來新的風險或影響。全球主要國家皆尋求建立人工智慧之治理方針與原則,如歐盟於2021年提出「人工智慧法」(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在2024年通過審議,著重於人民權利的保護;美國總統於2023年發布「發展與使用安全且可信任的AI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on Safe, Secure, and Trustworth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訂立聯邦各部門人工智慧發展的推動任務。
本草案自即日起預告60日,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以完備內容
國科會將發揮跨部會、跨領域的協調角色,配合行政院數位政策法制協調會議,協同各部會推動人工智慧發展所需的法規及機制,期使我國人工智慧發展能夠持續鼓勵創新並兼顧人權與風險因應,進而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預告期間自即日起至9月13日止,草案內容可至國科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nstc.gov.tw/)「草案預告」區與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