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辦理此次縣(市)政府警察局候用分局長班第17期甄試,係依據「警察人員陞遷辦法」及「縣市政府警察局候用分局長遴訓作業規定」辦理,參加甄試資格須具備警正班結業、外勤重要職務歷練且經各警察機關主官(管)考核表現傑出予以保薦,此次報名參加甄試人員計有71人,警政署為拔擢優秀的警察幹部,培育適任分局長人才,對於候用分局長甄試特別重視並層層把關,除聘請學者專家擔任測驗命題委員外,並由署長等7位主官(管)擔任口試委員,對於甄試人員之職務歷練、工作成效、才識、問題分析能力及儀態言辭等面向綜合考量加以評定,期望遴選出最優秀的警察幹部,未來能為治安工作奉獻最好的服務。
經分析本次錄取30人名單,許多年輕的警察幹才均獲得拔擢,其平均年齡約44歲,最年輕者37歲,而且普遍具有高學歷,其中20人具有碩士學歷。本次錄取的女性候用分局長計5位,未來將為警察工作氛圍注入一股柔性而堅定的力量。
警政署表示,本次甄試希達到拔擢學、經驗歷練完整之年輕優秀人才,期對警察重要職務幹部陣容注入新血,共同戮力將警察團隊帶向更精進、更有效率的未來,以不負社會各界的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