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晚間,臺北捷運行控中心監控全路網運作,發現松山新店線南京復興站月臺出現火警訊息,迅速請站長前往現場處理,經確認係一名男性旅客,無故按壓火警報知機,已依大眾捷運法裁處新台幣1萬元。北捷對於任意操作消防設備違法旅客絕對零容忍,如有妨礙系統設備運行等情形,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影響其他旅客搭乘權益及系統運轉安全。
10日晚間22時51分,行控中心監控發現,松山新店線南京復興站往松山方向月臺,出現火警警訊,立即依SOP請站長前往現場,經確認現場無煙無火,並透過監視影像,發現為一名男性旅客無故按壓火警報知機,隨即搭車離站,行控中心除通報捷警外,也安排後續站長於台北小巨蛋站,將該名旅客帶下車,並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開立裁處書處1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