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分局員警於112年5月12日17時許,在萬板大橋機車引道執行酒測勤務,見薛姓民眾(69年次)騎乘普重機車,面有酒容,警方乃攔查薛民,示意其停車並交付機車鑰匙,要對薛民實施酒測。薛民因前一日有飲用啤酒,擔心酒測值會超標,竟動手搶下值勤員警手上鑰匙並逃跑,員警攔阻時,薛民用力推擠拉扯,致員警左肩、左膝、雙手擦傷,復經員警逮捕偵辦。後續對薛民酒測,酒測值為0.13mg/L,未達處罰標準。本案詢後薛民以妨害公務、傷害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萬華分局呼籲,酒後不駕車,開車不喝酒,如遇員警實施酒測勤務,請依程序配合,原本不符處罰標準,卻妨害公務,揹負刑責,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