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自今(112)年10月第19屆杭州亞運與亞帕運結束後,隨即投入備戰明(113)年2024巴黎奧運、帕運培訓,體育署鄭世忠署長今(26)日表示,已偕同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輔導各培訓隊積極備戰,爭取參賽資格。同時,亦透過「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之修正、第3屆運動彩劵順利發行之整備、特定體育團體會計人員人事費之補助以及國際賽事補助比率之提高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強化特定體育團體達到良善治理之目的及運動發展基金之籌措。
體育署表示,在備戰2024巴黎奧運方面,目前我國已取得6個運動種類,計16個參賽席次,後續將持續輔導特定體育團體依國際總會所訂定資格賽及排名賽期程規劃選手參賽,包括舉重、羽球、柔道、體操、桌球、拳擊、網球、高爾夫等,期至113年6月底全力爭取我國最多參賽名額;此外,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推動黃金計畫,經競技強化委員會遴選13個運動種類計75位菁英選手實施客製化專案培訓計畫,同時,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更以科學化設備、組成醫療小組全力支援選手,提升培訓及參賽效益。
另外,在備戰2024巴黎帕運方面,目前已取得2個運動種類,計3個參賽席次,重點選手及培訓隊預計於113年3月進駐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為讓選手無後顧之憂專心備戰帕運,已擬定提升帕運備戰選手日常零用金(含生活津貼)與奧運選手一致,並輔導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研擬「備戰帕拉林匹克運動會選手分級原則」,將依備戰選手級別分別提供個別化服務,打造選手最佳堅實的後盾。
鄭世忠署長也指出,為使特定體育團體有更進階的良善治理,首要,鼓勵特定體育團體自主籌措財源並協助健全發展,近期修正發布「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如經教育部依法規考核前一年度會計及財務健全項目通過者,該團體執行計畫產生其他衍生收入之結餘得免予繳回,留供推展體育之用【不得支用於盈餘分配、理(監)事酬勞及其他非公益性事項】,也將於1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次,教育部已公告由威剛科技擔任第3屆運動彩券發行機構,將於113年1月1日上午開賣,發行期間預估將提供政府盈餘約新臺幣538.64億元,將挹注運動發展基金,投入選手培訓等體育運動發展之用。
同時,為推動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會計財務健全,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如有聘用專業會計人員,其薪資得以明(113)年補助經費支應,以強化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辦理會計事務能力,進而完善財務作業機制。除此之外,輔導特定體育團體爭取在臺辦理國際賽會,一直是體育署重要政策之一,而每年在臺辦理的百場國際賽會主要以國際總會認可的公開賽或自辦邀請賽較多,為鼓勵賽事升級,並讓相關補助規範更具彈性,本(12)月修正發布「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交流作業要點」,調整放寬國際賽會相關補助基準,舉辦國際總會授權之奧運運動種類的世界錦標賽、亞洲錦標賽等還可加碼補助,提升體育團體爭取更高層級國際賽會在臺辦理的意願,藉以增加我國國際能見度。
因應國際競技運動日益激烈,未來體育署將持續偕同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特定體育團體等相關單位協力合作,作為教練及選手培訓及參賽期間的堅強後盾,也在政策措施推動之下,讓特定體育團體遵行良善治理,邁向財務健全的組織及提供優質訓練環境,厚植臺灣的體育實力,實踐運動員夢想,站上巴黎奧(帕)運殿堂,全力爭取最高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