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花道安字第1120001890號)
南投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府授警交字第1120278397號)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太合字第1121012738號)
主旨:公告113年合歡山雪季期間道路交通管制要點。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花蓮縣、南投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壹、實施目的:
一、維護合歡山地區雪季期間交通安全與流暢。
二、防止發生交通事故及意外事件,確保旅遊安全。
貳、實施期間:預定下列期間,惟視實際雪況提前,延後或取消,由主管機關認定之。
一、全程期間:自112年12月30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為期62天。
二、重點期間:
1、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合計7日
〈2/8、2/9除夕、2/10農曆初一、2/11初二、2/12初三、2/13初四、2/14初五〉
2、星期例假日:
12/30-1/1(元旦連假3日)、1/6-1/7、1/13-1/14、1/20-1/21、1/27-1/28、2/3-2/4、2/18、2/24-2/25、2/28)。
參、實施路段:臺14甲線大禹嶺至合歡山遊客服務中心、翠峰至合歡山遊客服務中心路段。
肆、交通疏導管制措施:
疏導管制期間,視實施路段交通及停車狀況,採交通疏導及交通管制方式辦理。
實施方式如下:
一、雪季期間:遇下(積)雪時實施交通管制,未遇下(積)雪時實施交通疏導。
二、交通疏導期間大禹嶺至合歡山遊客服務中心及翠峰以上路段,視兩地停車空間(鳶峰、武嶺、昆陽、小風口)及交通擁擠狀況彈性開放車輛通行。
三、雪季期間,遇下(積)雪或路面結冰時,依公路主管單位發布之交通管制資訊,除公務車及剷雪車外,禁止各類車輛通行。進行緊急剷雪期間,該路段全部封閉,剷雪完成後,得視雪況、路況開放加掛雪鏈車輛通行;惟各類機、慢車(含大型重型機車)一律禁止進入管制路段。
四、下(積)雪或路面結冰時,有關甲、乙類大客車及超過3.5噸大、小貨車,禁止進入管制路段。未遇下(積)雪時,依現行公告規定彈性管制。
五、雪季期間,遇路面積雪或結冰時,自晚上17時至翌日7時,並視實際情況進行預警性封閉管制路段,積雪道路如須實施夜間封閉,相關訊息發布維持於當日下午15時前確認。
六、臺14甲線昆陽至合歡山遊客服務中心路段,因坡陡彎急且路面極易結冰,兩側禁止停車以維交通順暢及安全。
伍、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陸、本要點自公告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