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13)日公布「111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內政部表示,111年國人一般平均壽命為79.84歲,如排除國內十大死因[1]前3位的惡性腫瘤、心臟疾病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平均壽命將可分別提高3.32歲、1.37歲及0.80歲,顯示惡性腫瘤對平均壽命的影響最為明顯。
內政部表示,為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特別運用衛生福利部統計之111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我國各特定死因除外的國人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國人平均壽命比較其差距;兩者間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對於國人平均壽命影響愈明顯。
內政部指出,惡性腫瘤已連續41年居國人十大死因首位,111年死亡人數為5萬1,927人,占全體死亡人數比率24.9%,若剔除惡性腫瘤死亡者之平均壽命,可提高至83.16歲。值得注意的是,經排除死因為惡性腫瘤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已由101年的4.08歲緩步降至111年的3.32歲,顯示惡性腫瘤對平均壽命的影響有所下降。
另關於111年新增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居國人十大死因第3位,若排除此項死因,國人平均壽命可提高至80.64歲,增加0.80歲。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從性別觀察各特定死因除外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男性高於女性的死因包括:惡性腫瘤、心臟疾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肺炎、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與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女性高於男性者包括: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顯示各類死因對男、女性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有所不同。
民眾若想了解這次公布的「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可至內政部統計處網站(https://www.moi.gov.tw/cl.aspx?n=646),點選「我國生命表」瀏覽查詢。
[1]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111年國人前十大死因依序為:(1)惡性腫瘤、(2)心臟疾病、(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4)肺炎、(5)腦血管疾病、(6)糖尿病、(7)高血壓性疾病、(8)事故傷害、(9)慢性下呼吸道疾病、(10)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