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勤務時,見一台廂型車形跡可疑,經攔查車內5名乘客皆為逾期停留泰國移工,滯留國內非法打工,全案詢問後由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收容。
據了解,5名泰國籍男子以觀光免簽名義,自111年9月份開始分批來台,經在台同鄉介紹四處打工賺取錢財,由於觀光免簽僅能在台停留14天,5人逾期未歸,據負責駕車的本國籍簡姓男子表示係受5名泰籍移工所託,載送5人至桃園中壢,全案詢後將5名泰勞解送至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收容,負責開車的簡姓司機亦依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移請勞動部裁罰。
南港分局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僱用來路不明的外籍移工,違者將依就業服務法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更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