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112年9月18日函請農業部提供目前已知七個國家進口雞蛋的流向,包括送交洗選業者、數量多少,及加工廠商、處理數量及使用用途去向,各國對於雞蛋的管理檢驗法規不同,如巴西規定封膜後可保存120天、土耳其雞蛋於邊境查驗查出動物用藥等事件,各國規定與我國規定是否存差異。
農業部112年9月18日下班發函說明其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辦理專案進口雞蛋案,調度供設籍本市3家業者進行洗選、加工或代工使用數量,農業部本(19)日再次發函陳述該部已於昨(18)日提供,惟農業部提供之資訊並不完整,並未提供各業者不同使用用途及分別數量。
另臺北市政府函詢有關本各國對於雞蛋的管理檢驗法規不同,如巴西規定封膜後可保存120天、土耳其雞蛋於邊境查驗查出動物用藥等事件,各國規定與本國規定是否存差異部分,農業部112年9日19日回復「所詢邊境藥殘檢驗把關相關事宜,因事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權責,建請洽詢該署予以提供說明」。
新北市政府今日稽查發現進口蛋經該市業者加工成液蛋販售予本市盒餐業者,為降低市民對蛋品消費恐慌,縮短本市衛生局及其他縣市政府查核時程,早日釐清七國進口雞蛋使用去向及數量,是否正確標示產地及保存期限,臺北市政府籲請農業部儘速提供進口雞蛋完整銷售資訊。
新聞聯絡人:
臺北市政府產業局
呂丘鴻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