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報案人還在工作,所以警方撥打報案人的電話詢問案情,報案人向警方表示自己的兒子在吳鳳南路速食店用餐結束後,返家時發現其攜帶的保溫杯不見了,於是報案人立即撥打速食店的電話請求員工先行幫忙找尋,但仍未尋找到該保溫杯,於是懷疑該保溫杯遭人竊取,便撥打110報案。警方在了解案情後,詢問報案人保溫杯的特徵為何,並且在速食店內用餐區查找,皇天不負苦心人,在員警仔細尋找後,在用餐區的桌上發現該瓶保溫杯,在與報案人確定保溫杯的特徵及細節後,確認為報案人兒子所遺落在速食店的保溫杯,由於報案人還在工作,無法前來速食店領回保溫杯,基於為民服務的立場,將其保溫杯送返報案人的住所,報案人的兒子看到自己的保溫杯後,還一臉不好意思,誤認保溫杯遭竊,不停向警方道謝,所幸有警方熱心的協助幫忙,讓他能夠順利尋回保溫杯。警方事後也不忘提醒,平時出門在外,應隨時注意隨身攜帶物品,不要讓物品遺失,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困擾。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警察為民服務的熱情,彰顯助人最樂精神!警察會盡其所能給予民眾關懷和協助,讓民眾能感受到警察的敬業與用心。警察適時為民伸出援手,除了讓民眾感受到嘉義市是一個「溫馨、安全、友善」的城市,也建立警察親民便民與愛民的良好形象。